2026-09-20 243
文旅市场持续火热,带动一批当地特色连锁品牌快速成长,成为地方经济的一张张鲜活名片。连锁品牌多点布局的经营特征,叠加数字化转型浪潮,也给传统税收征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。笔者分析贵州省连锁品牌涉税管理的短板,探索数字化赋能税收征管的路径。
贵州连锁品牌的税收征管现状
当前连锁品牌的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两种:一是传统模式。直营连锁常见于零售、酒店和高端餐饮行业,特许加盟在贵州省餐饮、食品行业应用广泛,如但家香酥鸭、刘二妈米皮等;自愿连锁集中在农产品销售领域,由中小经营者自愿组成,在保持经营自主性的同时实现资源共享。二是新兴模式。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下,企业通过线上平台与线下门店相结合,实现了消费者线上浏览、下单,线下体验、取货或配送的无缝衔接;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模式利用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技术,对供应链进行优化和智能化管理,如贵州一树药业通过全流程数字化控制,提高供应链效率。
从纳税主体来看,以个体工商户为主,企业为辅。除几家龙头企业外,90%的茶饮、餐饮店均登记为个体工商户,由于较少开发票,实际征管中较难掌握真实交易情况。从核算方式来看,以独立核算为主、统一核算为辅。以大型茶饮企业为例,瑞幸咖啡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均进行汇总纳税,去茶山品牌只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,贵州黔五福品牌则采取各门市独立核算、自行申报缴纳的模式。
连锁品牌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
税源监控面临经营动态变化快的挑战。一是门店信息变更与税务登记不同步。部分连锁品牌总部对门店税务变更管理缺位,门店因租金、客流变化频繁搬迁或停业,未及时更新税务信息。此外还存在部分连锁品牌以总部名义注册,门店实际经营却未单独登记的情况。二是贵州连锁品牌线上收入与线下申报偏差较大。部分餐饮企业不开发票,线上交易资金直接进入总部账户,门店仅记录线下营收,税务机关难以监测其真实交易。
现有征管系统与连锁品牌复杂的经营模式不够匹配。一是目前核心征管、电子税务局等多个系统,与品牌财务系统缺乏接口,系统间数据孤岛问题较为突出。二是消费者在分店消费,但货款可能直接支付到总部账户或中央结算系统,发票开具时消费地和开票主体容易发生错位,形成风险。三是贵州连锁品牌加盟商多为个体经营者,易发生非故意逾期申报等情况。
政策执行遇梗阻,政策落实与创新业态不够适配。一是在稳岗补贴和税费减免的衔接上,总部拿了补贴却没按要求稳定门店岗位,因跨区域核查难,难以及时发现问题,政策效果打了折扣。二是税务机关虽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,但连锁品牌各门店较少参与,政策红利难以真正惠及终端。三是数字经济下收入定性较难。目前连锁品牌的业态创新远超现有政策覆盖范围,收入性质模糊,现有交易常混合商品销售、服务提供、数据授权、广告分成等多重属性,传统税法中的“劳务报酬”“特许权使用费”等分类标准难以直接适用。
部门协同不足,信息孤岛与监管需求不够匹配。一是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存在延迟,出现连锁品牌“先开业后登记”、未办证营业、一址多证等情况,信息差导致出现监管盲区。二是税务机关获取银行信息需要严格的法定程序,对个体工商户银行信息掌握不足。连锁品牌普遍使用微信、支付宝收款,税务机关难以实时获取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数据。三是跨区域总部的监管需要多地税务机关协同配合,导致监管滞后。
进一步加强连锁品牌税收征管的建议
加强流程管理、评价管理和协同管理。一是强化连锁品牌注册登记“入口关”管理,及时更新连锁品牌的注册和变更等相关制度规定,补齐制度短板,保证各主管部门间企业经营状态一致性。二是实施动态信用评价,引导合规经营,根据税收信息对连锁品牌实施动态信用评价机制,将各分店的信用情况与品牌信用进行权重挂钩,形成连锁品牌“信用共同体”。联合商务、文旅、广电等部门提供品牌推广便利,激发企业合规经营意识,形成“评价—应用—优化”的良性循环。三是实施跨区协同征管,堵塞征管漏洞。整合连锁品牌总部与分店的财务、交易数据,精准掌握其涉税信息,强化区域间税务机构、银行、企业之间的协作,定期与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数据融通,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加强数据收集利用、系统工具运用和智能手段运用。一是构建多维数据池,实现数据互证。强化跨部门数据、多要素数据与税收数据的融合交换,进一步统一数据格式,夯实数据基础,不断提升数据集聚度和可利用率。推动各监管主体数据共享,形成连锁品牌的生态“画像”。二是打造融合收付系统,收入自动归集。将移动支付和发票开具运用深度融合,实现“支付即开票”和交易数据实时上链。预设发票开具要素,自动抓取购销双方信息,后台强制开票,消费者按需索票,系统自动归集销售收入,减少人工干预。
加强纳税辅导、流程精简和示范宣传。一是提供有针对性的全周期纳税辅导。结合辖区连锁品牌实际,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,提供全周期税收辅导。建立连锁品牌纳税人标签,在办税引导、税法宣传等方面重点聚焦连锁品牌发展的差异化需求。二是持续精简办事流程,减轻经营负担。推动食品经营许可、市场准入、涉税办理等集成化,进一步强化智能预填和自动算税功能,减少人工干预导致的误差。